项目概况
2025年福建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5-025
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谈判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疫苗大类中文简称 |
疫苗目录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
1 |
乙肝疫苗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选品种、通用名、剂型、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价格、最小配送订单疫苗数量等内容,编制《2025年福建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成交品种目录》,该目录原则上一年内有效。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 |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
3 |
破伤风疫苗 |
4 |
腮腺炎疫苗 |
5 |
麻腮风疫苗 |
6 |
乙脑疫苗 |
7 |
流脑疫苗 |
8 |
甲肝疫苗 |
9 |
甲乙肝疫苗 |
10 |
白破疫苗(成人) |
11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12 |
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13 |
A+C流脑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14 |
百白破灭活脊灰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15 |
流感疫苗 |
16 |
水痘疫苗 |
17 |
肠道71型疫苗 |
18 |
肺炎球菌疫苗 |
19 |
轮状病毒疫苗 |
20 |
人用狂犬病疫苗 |
21 |
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 |
22 |
戊肝疫苗 |
23 |
带状疱疹疫苗 |
24 |
出血热疫苗 |
25 |
霍乱疫苗 |
26 |
黄热病疫苗 |
27 |
森林脑炎疫苗 |
28 |
新冠病毒疫苗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服务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本项目所指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我国境内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下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1.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注: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1.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1.8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产);
②供应商须提供最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有效批件,如:《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等;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批准紧急使用或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或附条件上市。
③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此认证证书仅针对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或药监部门出具的现场检查合格相关证明材料(纯进口疫苗无需提交);
④供应商须提供经药监部门批准的疫苗说明书;
⑤供应商须提供疫苗稳定性试验报告;
⑥供应商须提供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处置流程。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 A、现场办理或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2)谈判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 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
3、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崇安路386号
采购人联系人:洪茵
联系电话:0591-87552042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传 真:0591-83393306
标书编制人:张林丽
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5. 获取谈判文件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林锦芬、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0591-8339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崇安路386号
联系方式:洪茵/0591-87552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